全县广大参保城乡居民:
根据《关于启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社保卡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220号)精神,为加快社会保障卡应用拓展,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卡便民惠民的作用,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多用、一卡通用”目标,根据全省统一要求,结合我县社保卡发行应用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卡的人员,务必于8月10日前到辖区内信用社营业网点激活卡片。
二、从2016年8月起,对全县已领取社保卡的60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人员,将通过社保卡发放城乡居保养老金和代课教师补贴,原银行存折停止使用;社保卡未制作成功的人员,按原渠道发放养老金。
以上公告内容敬请相互转告。未尽事宜请与崇信县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联系,联系电话:0933-6102316 13369336518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9日
来源:崇信人社
编辑:王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