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精准扶贫功能,河南省出台了一系列“兜底”措施,提高贫困地区社会保险水平。
今年以来,河南省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政策调整机制,鼓励缴费困难群体续保和改善缴费结构。在全国和全省统一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有62个县(市、区)不同程度上调基础养老金政府补贴标准。
部分地市开始或计划增发高龄补贴。其中,郑州市在为7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高龄生活补贴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将发放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的所有户籍老人(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实现高龄补贴全覆盖。
在全省建立社保兜底扶贫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扶贫对象由政府逐步纳入代缴最低养老保险费范围。2015年,河南省各级政府为全省1075万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等特殊群体全额或部分代缴保费9100万元,今年鼓励各地将代缴群体扩大至所有贫困人群。
积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对贫困对象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为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去年年底以来,河南省开展了贫困村和贫困对象的调查摸底、识别认定、建档立卡工作,对贫困对象进行实名登记。目前,全省约有430万贫困人口,其中涉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兜底的贫困对象共403.2万人。
本文编辑:段永强
来源:信阳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