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将更便利!7月25日起全市任一管理部均可申请

来源:三通宝殿作者:日期:2016-07-19

7月25日起,符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房屋等条件的职工,可向本市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区(县)管理部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申请啦!




(本文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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