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甘人社[2016]220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8月起全面启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8月起,养老保险金通过社保卡发放,已领取社保卡的人员原银行卡(折子)停止使用。尚未领卡人员养老金按原银行卡(折子)发放,待领卡后通过社保卡发放。
(二)社保卡启用前,参保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到农商银行网点办理激活和重置密码,否则社保卡不能正常使用。
(三)社保卡启用后,损坏或遗失的,参保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挂失,再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补卡、领卡。
(四)为使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实现缴费,参保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社保卡到各乡镇农商银行网点签订委托代扣协议,由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
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5日
来源:西部民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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