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厦门孕妈,你领全了吗?

来源:嘀嘀导诊作者:日期:201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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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孕妈咪知道单位给自己缴纳生育险,可是到底生产后可以领多少钱?你们知道吗?本期小编带你们一起来算算账,准妈妈们都来围观吧!


生育保险(和钱有关的项目)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

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享受津贴天数


什么是缴费工资基数?

这就是你缴交社保的基数,2016年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61元,缴费基数为5061的60%-300%。简单地说,就是你单位为你缴交的社保基数最少要达到3036.6元,最多不能高于15183元。


社保局是这样规定的:若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16元)的60%的按60%(3036.6元),超过300%的按300%(15183元)为缴费基数。具体按多少社保基数缴交,就要看用人单位的具()体(jiè)规(liáng)定(xīn)啦。


享受津贴天数是多少?




生育生活补助有多少?

生育生活补助标准: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的,多胞胎生育的,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生育生活补助600元;


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

2、绝育手术补贴1500元;

3、复通手术补贴2000元 。


可以领取的生育险金额=生育津贴+生活补助,按最低的缴交基数,顺产计算,可以拿到手的钱总共(3036.6/30)*98+1500=11419.56元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生育津贴不会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2. 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有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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