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乡大病医保将迎来大调整,困难群体报销有望不设上限。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官网挂出的《广东省完善城乡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省拟于明年大幅提高大病医保的保险限额,要求原则上不低于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四倍,其中,低保户等困难群体更是不设上限。该政策拟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个令人高兴的消息。医疗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在医疗费用日益高企的现实情况下,看病成为很多家庭难以承受之重。不要说低收入家庭,就是很多生活勉强已经算是小康的中等收入家庭,往往也会因为家庭成员的一场大病,就“一夜回到解放前”。 因此,无论是中国,还是从世界范围来看,医疗这件事,要求民众“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个人的医疗问题,必须要靠全社会的力量来保障,这是人类在历史实践中得出的共识,进而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制度,通行世界各国。
近些年来,包括医保体系在内的社保体系,在我国已经形成了基本的框架,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但在实施过程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比如说,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低。平时有个小病小灾,医保还基本管用,但一旦不幸罹患了大病,医保就显得捉襟见肘,疾病对患者及其家庭的威胁和侵害并不能够得到有效的清除。
由此看来,广东省关于城乡大病保险政策的调整,是恰逢其时的。广东是经济大省,改革开放的成就令人瞩目。但是再好的成就,如果人民不能充分地分享到,那其意义就主要显示在统计学方面了。基本医疗保险,其实就是民众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一种途径。同时,这种分享的程度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不断提升保障水平,从而不断提高民众的幸福指数。也只有这样,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才具有真正伟大的意义。
当然,医疗保障应该是一个体系,除了政府主导的基本医疗保险,还应该有商业保险,公益慈善,在这样一个完整的体系中,个人和家庭的健康与医疗保障的质量才更高。但自始至终,政府应该做的工作要做好。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政府扮演的是一个托底的角色。
日常经验告诉我们,地基打得越结实,大楼才能盖得更高。同理,政府托底越坚实,投入的真金白银越多,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越高,就越能带动医疗保障体系运行健康,才能有越来越多的民众受得到越来越大的帮助。推而广之,社会保障体系,政府的托底责任也非常重大,托底坚实,社保体系才能更给力,民众的幸福指数才能节节增高。
本文发表于2016年6月7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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