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谈论2016年社保基数再次上调时,我们是在谈论什么?是否真的仅仅如我们所理解的,到手工资减少呢?
人社部:只有少数收入偏低和偏高者受影响
我们先来看看人社部对此的官方解释吧。
人社部:“大多数职工仍是按本人工资作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只有少数收入偏低的职工和少数收入偏高的职工,缴费基数不是本人工资。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而社会平均工资的60%,是一个地方大多数劳动者能够达到的。因此大部分人都不会受到影响。”
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搜一下各大媒体的相关报道。
(这里我解释一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一般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我猜测这位人社部负责人的脑回路是这样的:低于60%的和超过300%的毕竟是少数→→→大部分人是能达到社平工资60%红线的→→→因此这部分人都应当是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缴费→→→所以上调基数和你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们凑什么热闹!
那么有人问了,为什么我的工资比较高却要按低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人社部真不愧是老司机,回答这种问题绝对是信手拈来——
“这主要是统筹考虑了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社会保险本身有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的功能,养老待遇不宜差别过大,缴费过多也会影响现阶段收入。”
翻译过来意思是——总不能你上班时比人家工资高一大截,退休后退休工资你还比人家高一大截吧,这样太不复合和谐社会主义建设的主题了。
不得不说,老干部讲话就是有水平,一张口就是国家法律,社会公平,总之貌似是费劲了心思让大家得到实惠。可是,大家真的实惠了吗?我们来看看人社部的解释中最大的问题在哪里。
谎言与事实:多数公司仅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
正如人社部所说,社会平均工资的60%,是一个地方大多数劳动者能够达到的。按理说这一部分人跟最低缴纳基数没关系。
但实际上,在私企打工的朋友们都应该清楚,即使你月薪1万,很多公司仍然按照最低标准为你缴纳社保。也就是说,除了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系统等,受本次社保基数调整影响的人群要比人社部预估的多很多。
并且我们可以很负责任的说,只要一天没有真正落实按照实际工资基数缴纳社保的政策,就仍然会有很多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看起来仿佛现在是少交了一点钱,但谁是真正不想领到更多的公积金和退休金呢。至少,请让职工有个选择的权利,是按照自己的工资基数多缴多得还是按照社平工资的60%减少缴费。
永远在受伤害的低收入群体
有朋友还记得上一次社保基数上调时,有位黑龙江环卫工人的哭诉吗?又或是《清洁工月薪1000社保500谁之过》这样的帖子,你随便在网上搜,到处都是。这是为什么?
如果你正处在自己的青壮年时代,在一二线的大城市和省会做着一份自认为超级辛苦却酬劳不高的工作,你依然未必能够真正理解什么叫做低收入,哪怕你月月工资月月光。
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城市,很多低收入者仅靠一千多点甚至更少的工资养活全家,社保基数上调意味着他们每月拿到手的收入将会又少了一两百,然而工资水平并没有随着社平工资的上涨而上涨,他们总是一群在新闻里“被平均”“被幸福”“被生活水平提高”的人。这对于真正贫穷的人来说只能是一个悲伤的消息,他们的精力只够顾上一家老小这顿饭和下顿饭吃什么,你还要强迫他们去想退休后的日子,这会不会太强人所难?
落实政策远比基数调整更重要
这标题写下来自己都有点想笑,总觉得一个年轻人嚷嚷着“落实政策”实在是很穿越。但是,负责任的讲,我认为现阶段社保政策的关键并非每年调高三五百块钱的基数,真正落实和完善社保政策,让更多人享受到实惠更重要。
既然有人的工资比社会最低基本工资还低,是否要考虑如何兼顾这些人的现有生活和社保平衡?
既然国家规定了应该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企业(尤其是私企,包括我所在的公司)是否应该按实际情况为我缴纳?
一项让更多人享受到实惠的政策才是好政策,那个专业的人社部的发言人远比我一个老百姓更懂社保,他们也不是不知道理论和“实际情况”之间的差距。但比实际情况更可怕的是,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有关部门”。
如果政策中给我们描绘的美好蓝图都能实现,相信也不会有谁计较因为社保基数上调每月要多扣的那一二百块钱了,毕竟理论上,那跟我们都,“没什么关系”。
(文/忧郁的药总,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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