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老太隐瞒老伴死亡11年,骗领养老金16.5万元获刑

来源:一号专案作者:日期:2016-07-11

张丽华/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永定7月10日消息,老伴死亡后,老太隐瞒死亡真相,十一年间共骗领养老金16.5万余元。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10日披露,该院以诈骗罪判处该名老太简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向其继续追缴未还的赃款。


简某今年已经78岁高龄,老伴卢某曾是厦门市一企业的退休职工,每年固定领取养老金8000余元。2003年月1月1日,卢某因病去世,但简某并未将其老伴死亡的真实情况向相关部门单位报告,而是从2003年3月11日开始至2014年4月4日历时十一年间,每年以老伴重病卧床,无法亲自到乡镇劳保所办理认证为由,骗取虚假证明,导致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错误发放卢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6.5万余元。


庭审中,简某对其骗领养老金的事实供认不讳。她辩称,其所领取的养老金部分用于偿还老伴生前治病的债务,部分用于其自己治病和生活支出,其生活困难,无能力返还错误发放的养老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简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其丈夫卢某已死亡的真相,提供虚假证明,导致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错误发放养老金16.5万余元,并由简某领取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简某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依法可以减轻处罚。简某有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


法官称,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简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养老金的想法,而客观上通过隐瞒死亡真相的方式确实骗领养老金16.5万元,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罪的最新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本案诈骗金额16.5万余元显然属于“数额巨大”,因此本案简某量刑适用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即对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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