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按照《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人群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2)行政和事业单位的非编制人员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
2、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参保企业缴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单位缴费,二是个人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20%,以上年度企业工资总额确定缴费基数;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缴费基数是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性收入,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缴费基数有上下限规定,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即以个人身份参保者),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是上年度全省职工在岗平均工资,缴费比例是20%,按年一次性缴纳。2016年缴费基数为56,896元,缴费人可以在年缴费基数的40%—100%之间,自由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纳。
4、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按照现行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二是个人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三是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含以个人身份参保者)年满55周岁。
5、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且符合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时,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部分统筹基金;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领取地,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6、基本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参保职工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是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涉及视同缴费年限,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
7、我市基本养老金如何发放?
基本养老金发放采用社会化发放,也就是经办机构指定金融机构代理发放,由市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直发。我市指定的发放银行是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又委托信用合作社具体实现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