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嘞!@中山所有人,本月起养老金、低保金统统上调啦,快告诉身边人!

来源:中山网作者:日期:2016-07-07


自本月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提升啦!而且还补发半年的差额哦!

低保金标准提升也由20%提至40%啦!

赶快提醒你身边的人注意查收啵!


……





01

城乡居民养老金上调至110元,且补发上半年差额





我们先来看看这次的调整,到底调高多少?


从2016年1月1日起,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00元/人/月提高至110元/人/月。从2016年7月1日起,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11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现在都7月了,之前的钱肿么办?

补发!补发!补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差额,直接打到个人账户,

不用自己往人社局跑,也不用办理什么手续!

说直白点儿,小伙伴们呆在家里乖乖坐着

等钱到账就可以啦!

太幸福啦,哟哟哟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记者 何淼



02

增发低保金标准由20%提至40%




近日,中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向各镇区印发了《关于提高低保分类救助水平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低保分类救助水平。



对象 低保家庭中无子女的“双老”家庭、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和长期患重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标准 按低保标准40%增加每月生活保障金,也就是说,按现行标准629元,提高后的分类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52元

注意

重度残疾人对象继续按现行中山市残疾人补助标准发放补助金

城镇“三无人员”每月保障金相应调整为901元/人,其中包含最低生活保障金629元、分类救助金252元、医疗补贴20元。

>>>>

相关链接


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于1997年,2007 年起实施低保分类救助制度,并逐步扩大分类救助对象范围,对低保对象中的双老、未成年人、单亲家庭、重疾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施分类救助制度,按低保标准20%增发生活保障金。据统计,目前全市有4258户9476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中,低保家庭中的“双老”家庭、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和长期患重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大约有3200 多人。



>>>>

制度解读

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为629元,如某三口之家月人均收入为400元,且其中一人患重疾,即每人每月可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为229元 (629-400=229元)三人合共领取687元,另有1人可领取重大疾病患者分类救助金252元,家庭每月合计可领取939元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记者 陈健儿 





猜你喜欢



中山中小学校迎来史上最长暑假

电子科大中山学院~母校让我再看你一眼

小心了!“维C泡腾片”居然含有这个


本篇来源中山网传媒有限公司,由中山网编辑撰写,欢迎网友转载分享,公众号如若转载请先取得授权,电话:0760-88881029。


更多本地新闻资讯,请点击【阅读原文】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