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续)保缴费到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原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因各种原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到原参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海港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可到海港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大街366号)一楼综合大厅设有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窗口。个人参保凭有关证件、证明和资料办理参(续)保手续后,凭养老保险窗口出具的《开户申请单》到指定银行(市商业银行)开户,在开户银行所属网点于每月5日前预存应缴养老保险费(存款有息),预存额不低于应缴额,养老保险费征收机构按月从指定账户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