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新成效

来源:12333社保管查询管家作者:日期:2020-05-14

2012年全省养老保险工作在推进制度建设、扩大覆盖范围、确保待遇发放、提高保障水平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巩固完善,参保人数稳步扩大、基金规模不断扩大、调剂能力加强;大幅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40元,增加幅度为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643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跨地区转移接续顺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在探索中推进,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实施到位。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新农保、城居保分别比国家要求提早1年和半年实现全覆盖。

  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新农保制度全覆盖成果巩固扩大,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顺利启动实施,截至2012年11月底,全省已有1434.93万城乡居民参保,综合参保率达92.18%。其中342.78万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年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与此同时,我省着手研究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实施意见,待省政府审定后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得以落实,全省所有市、县政府均出台实施办法,85个县(市、区)已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发放工作,并与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叠加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145元的保障待遇。

  ㈡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机制巩固完善,待遇水平大幅度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规范管理中稳步推进;做好无力参保县以上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审核发放工作,已为1.56万名无力参保的退休人员发放老年生活保障金;继续推进城镇集体企业高龄超龄未参保职工补缴工作,研究解决华侨农场超龄未参保人员、归难侨人员养老保险问题以及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等,一批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得以逐步妥善解决;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工作,协调泉州、龙岩、宁德等设区市与管理运营机构妥善处理原有企业年金基金遗留问题。

  ㈢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中推进。积极协调研究省本级转企改制单位整体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完善省级国有文艺院团、广电网络、非时政报刊、新闻出版等文化体制改革等配套政策措施,妥善解决成品油改革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积极参与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各项前期工作;认真做好省属企业比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认社保缴费基数工作。

  ㈣加大政策宣传,主动耐心处理批办件、信访件。一是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全面清理我省养老保险现行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23件,保留145件,编印《福建省养老保险政策汇编》(2004-2011年),广泛宣传法规政策。二是做好网络在线访谈、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777”节目。三是做好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共编辑五期养老保险信息简报,对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关注的基本养老金调整、超龄退休人员补缴等情况予以通报。四是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案。共牵头办理28件的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采取主动上门、面对面座谈、电话沟通等方式,取得代表对政策的理解与支付。五是认真细致做好信访工作,完成涉及养老保险的信访答复34件,省长信箱答复件18件,厅长信箱答复件109件,受理直接来访1500人次,电话咨询3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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