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备受关注。
“十二五”以来,随着政府的改革力度的加强,我国的养老制度已经得到了巨大改善。养老金多轨制终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1连涨,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全民医保覆盖面超过95%。然而,我国的养老金制度一直以来多受争议,其中就包括养老金统筹层次过低的问题。尤其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地方统筹的背景下,各地在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缴费费率、待遇计发办法等方面有很多不同,制度碎片化现象严重,难以实现各地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
养老金全国统筹为何这么难?
若参保人员想在不同统筹区之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就有可能影响到这两个统筹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使用,因此,大多数统筹区都不支持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而是要附加一些条件,减少可能的损失,例如,要求参保人员在转入地累积缴纳5至10年保费,才能在退休之后享受转入地的养老待遇。这对于流动比较频繁的劳动者来说,这样的条件通常很难满足。随着他们年龄增长,因为养老保险关系不能顺利转移而造成的保障不足就会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
在今年3月份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明确指出,养老保险目前总体运行平稳,但养老保险基金未来收支平衡面临巨大压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方案力争今年出台。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认为养老金全国统筹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是数据统筹,各地的收入水平、养老金缴费人数、缴费年限等数据的收集并及时上报非常重要,其关键不在技术,而在能否制定一套完整的机制;其次,关于中央统筹的精算平衡,不光需要能保证目前的养老金发放,尤其是当前老龄化日趋严重,还要考虑到今后五年或十年的支付水平;最后,还涉及到新老制度对接的问题,对于新制度,普及教育十分关键,得让老百姓了解制度才能更好的接受和配合。
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有哪些好处?
第一,养老金全国统筹以后,职工基础养老金能真正实现全国调计、精算平衡,解决了各地区收支结余差异大的问题;
第二,对老百姓而言,养老金全国统筹后,就不必担心因为区域和岗位流动性造成的养老金转移接续障碍;
第三,有利于养老金制度结构的调整,避免了现在的混账管理,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分开,明确政府责任;
第四,能缓解目前养老金欠账严重的问题;
第五,能进一步实现国民基础养老金全覆盖,若制度结构不清晰,全覆盖很难做到。
如何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第一,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加强个人缴费与待遇水平之间的联系,做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鼓励参保缴费。随着退休人员预期余命的延长,合理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改进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研究完善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
第二,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统筹考虑制度设计、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相关问题,积极稳妥推进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增强调剂基金余缺的能力。
第三,丰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来源渠道。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投资运营。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第四,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综合考虑我国人口结构、就业结构变化趋势和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要求,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适时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领取年龄。
第五,加快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完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扩大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鼓励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推动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第六,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增长机制。以职工和居民收入为基础合理确定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综合考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主要因素的正常调整机制。
摘自《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