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和时间

来源:海安大病医疗保险作者:日期:2016-06-28

 

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标准:45周岁以下为缴费工资的3%45周岁至退休的为缴费工资的4%,退休后为养老金的5%

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入时间为当年度的11日,根据缴费基数按上述规定比例一次性预划入参保职工个人账户。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