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民医疗保险通知

来源:黟县碧阳镇郭门社区作者:日期:2016-06-20

按县医保中心通知,现对2016年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时间:2016年6月----8月

二、参保需要材料

新参保居民

1.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盖有黟县公安局公章及本人页)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1份。

4.黟县工商银行活期存折(金额不低于130元)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存折开户人身份证1份。

5.若持有《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若是低保人员或二级以上残疾证人员,低保证或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续保居民

在2015年度扣款成功的黟县工商银行活期存折直接交费120元即可。




郭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

201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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