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县医保中心通知,现对2016年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时间:2016年6月----8月
二、参保需要材料
新参保居民
1.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盖有黟县公安局公章及本人页)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1份。
4.黟县工商银行活期存折(金额不低于130元)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存折开户人身份证1份。
5.若持有《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若是低保人员或二级以上残疾证人员,低保证或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续保居民
在2015年度扣款成功的黟县工商银行活期存折直接交费120元即可。
郭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