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日期:2016-06-20


肇干学〔2016〕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肇庆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省驻肇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函〔2016〕140号)精神,受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由市干部学校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和部分专业科目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课程类别、时间及收费

(一)公需科目

根据文件要求,2016年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为“大众创业与转型机遇”、“标准化基础知识”2个专题, 培训内容结合消防安全、法治社会、安全生产、平安创建暨综合治理、应急管理、预防腐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知识,培训教材统一使用《大众创业与转型机遇》(南方出版传媒广东人民出版社)和《标准化基础知识》(南方出版传媒广东人民出版社)。培训时间为3天,其中组织集中面授辅导1天,单位自行组织讨论学习、辅导培训和考试2天,共18学时。市直第一期培训班定于5月7日举办。

培训班按照《关于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肇人社函〔2013〕121号)的标准,收取培训费54元/人,教材费按公开招标价收取。

(二)专业科目

结合各行业特点和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开设专业科目培训,提供有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选学。

序号

课程名称

学 时

培训费

培训形式

培训地点

上课时间

1

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合计

42课时

168/

集中培训3,其余时间自学

市干部学校课室

具体时间视报名情况待定,以电话或短信息通知为准。

新常态下的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

如何提高团队效率

三、其他事项

(一)公需科目的全员培训,各单位原则上每期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统筹安排参训;专业科目培训由专业技术人员自行选择。

(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各期培训班从4月25日起接受报名。

1、市直专业技术人员登录肇庆市干部学校网站(http://www.zqgbxx.com)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完成报名后在开班前7个工作日持报名表到我校交费确认。交费地点:肇庆市干部学校(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东楼),交费方式:(1)在“报名管理”处刷卡(银联卡)缴费;(2)在“报名管理”处开具缴款通知书后到银行缴费或转账。交费时一并领取培训教材。

我校视报名情况增加后续班次,各单位、个人按需报名。各班次开班信息将会在肇庆市干部学校网站更新公布。

2、各县(市、区)公需科目培训事项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我校统一选派教师、统一使用我校公开招标确定的教材进行授课,培训费和教材费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代收后汇入市干部学校预算外资金专户,自行征订教材的县(市、区)只需汇入培训费。请于4月28日前制订培训计划和教材征订表(附件2)报我校以便统筹安排。各期培训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名册表》(附件1)到我校,并报电子版。

从今年开始,各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统一使用肇庆市干部学校网站(http://www.zqgbxx.com)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报名后自行打印报名表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费确认,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报名情况安排培训班次。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丽清、李可凤,电话:2208973、2208505、2206299,传真:2208658,电子邮箱:ganbuxuex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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