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

来源:广德人社作者:日期:2016-06-20

各参保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为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切实发挥社会保障卡便民惠民作用,经研究决定,拟从2016年6月起,我局将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以下社会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及相关材料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手续。

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到龄并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及相关材料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月养老金将通过社会保障卡统一发放。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每月新增到龄并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及相关材料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月退休养老金将通过社保卡统一发放。

四、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及相关材料办理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群众,可致电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查询办卡情况。也可登陆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drs.gov.cn)或关注“广德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社会保障卡最新动态。

(二)已领取社会保障卡但未激活的群众可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所属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办理金融账户激活业务。

(三)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需到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激活社保账户。社保账户激活后,原医保卡中个人账户资金将自动转入到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中, 今后将使用社保卡代替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

(四)此次工作将严格按照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平稳过渡,已退休人员可继续保留原发放模式,如有自愿调整,可持社保卡到县社保局申请账号变更。新增退休、医疗保险报销及工伤保险待遇领取等业务一律使用社保卡办理。

社会保障卡咨询服务电话:12333。

 

 

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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