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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2016年办理社会保
相关事宜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四川省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520元,已正式公布。此数据作为2016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缴费基数,现将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体参保人员缴费
(一)缴费基数
2016年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四川省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520元。
(二)缴费档次及标准
2016年个体参保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档次 | 月基数 | 费率 | 年缴费金额(元) |
40% | 2018 | 20% | 4843.20 |
50% | 2522 | 20% | 6052.80 |
60% | 3026 | 20% | 7262.40 |
70% | 3531 | 20% | 8474.40 |
80% | 4035 | 20% | 9684.00 |
90% | 4539 | 20% | 10893.60 |
100% | 5044 | 20% | 12105.60 |
(三)缴费时间及地点
1.缴费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12月30日(12月31日为公休日),逾期无法缴纳;
2.缴费地点:(1)农行网点现金缴费(含使用农行卡、折),(2)凭印有“银联”标志的各种银行卡在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二楼刷卡缴费;(3)武都、青莲、大康、方水乡镇社保中心。
注:新参保人员须到社保服务大厅进门右侧咨询台领取服务指南并办理新参保手续后再按上述方式缴费。
请勿错过缴费时间,逾期无法缴纳!
二、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2016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基数为四川省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520元。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均可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一)办理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7年1月31日;
(二)办理方式:采用预约取号。凡符合办理养老保险退休的人员,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社保大厅进门右侧咨询台取号预约(按预约号上的时间前来办理退休手续),自愿选择办理退休手续时间,并领取退休报批表、办事指南等相关资料(特别提示:2016年12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请于12月16-25日到社保大厅18、19号窗口审核退休档案,于12月30日前到12、13号窗口缴纳当年应缴的养老保险费,过期无法缴纳)。
(三)其它事项:
1.1995年之前经劳动部门正式招工需办理1996年以前养保补费的拟退休人员,须待省厅文件出来后方可办理,请及时留意我局通知;
2.确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办理退休手续的,须书面申请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可委托他人办理退休手续;
3.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于5个工作日后到社保大厅附17号窗口领取退休报批表。
三、已故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领取
四川省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已经公布,可以前来办理已故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但因目前2016年四川省养老金调待政策文件未下达,如有调待政策,计算抚恤金的养老金标准将会增加。鉴于上述情况,家属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办理丧葬费、抚恤金。
(一)即时办理:按已故离退休人员2016年调待前养老金标准先办理丧葬费、抚恤金,待养老金调整政策出台后,再按新增养老金标准予以补差。
(二)等后办理:待2016年养老金调待政策出台后,按新的养老金标准一次性办理丧葬费、抚恤金(据了解:如有养老金调待政策,将会在9月左右下达)。
温馨提示:为了避免给你带来不便,建议家属选择第二种方式一次性办理已故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
四、城乡居保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按照省、绵阳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6年办理城乡居保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具体事宜如下:
(一)凡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自愿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时,补缴原参加城乡居保正常缴费年限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须按照我省2016年个体参保缴费标准进行补缴,缴费档次为40%至100%,年缴费金额为4843.20元至12105.60元;
(二)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54号文件的政策把握和执行口径的通知》(绵人社办〔2016〕76号)规定:申请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已年满50周岁以上的女性,在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须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逐年足额缴满5年后,其缴费年限仍达不到15年的才能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三)由于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代扣期间(每月16日至月底)无法办理转出手续,因此申请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1—15日的法定工作日,具体经办流程为:
第一步: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市社保局大厅一楼14—15号窗口办理城乡居保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第二步:到二楼城乡居保中心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并在202办公室由股室负责人签字。
第三步: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到三楼财务室(305)办理资金转移确认;
第四步:财务室确认后,到一楼14-15号窗口办理;
第五步:到12-13号窗口申报缴费信息;
第六步:到二楼银行收费窗口缴费(不收现金,直接刷银行卡)
(四)办理城乡居保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实行预约取号。凡办理转移手续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社保服务大厅进门右侧咨询台取号预约,自愿选择办理时间,并领取办事指南等相关资料。
敬请相互转告,切莫错过办理时间!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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