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改革办督察组来厅督察评估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者:日期:2016-06-20

根据中央改革办的统一部署和省委深改组的要求,612日,省委改革办督察组对我厅牵头负责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评估。督察评估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省属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厅机关党委书记、薪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杉向督察组汇报了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就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5]13号)的有关情况作了发言。座谈会由省国资委副主任、薪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任兴文主持。 

  座谈会上,省委改革办副主任、督察组组长谭文劲作了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我厅推进落实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工作主动,抓得实抓得细,全省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克服困难,创新推动,全省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三是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认真落实,确保了省委、省政府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落地落实;四是全省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48项改革事项绝大多数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完成率达81.3%。同时,他对下步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完善顶层设计;尤其是省属企业各主管部门,要统一考核办法,加强对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规范;每项配套政策出台后,还要加强宣传,做到统一解读。二是要加强协调指导力度。人社厅作为此项专项改革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行使履行好省委改革办赋予的权力,督办应纳入而还未纳入省属企业尽快纳入范围推进改革,做到应纳尽纳,防止“落空”;对国资委和宣传部反映的省属文化企业监管体制不顺的问题,办公室也要加强协调,指导宣传部和国资委制定一个针对文化企业的考核办法;至于其他部门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具体,但要坚持一个原则,即无论困难和问题有多大,都要按照省委改革方案统一的政策进行规范,不能出现法外天地。三是加强改革督察的力度。省委12号文件明确牵头单位作为落实改革的责任主体,也是督察的主体,要对省直各部门以及省属企业和市(州)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坚持一级督察一级,传导改革压力,对落实不到位的要督办,做到不悬空、不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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