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以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专业应聘的人员年龄要求为2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应聘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2016年5月30 日9:00—6月3日18:00
6月3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5日18:00。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
每人每科50元。本次笔试1科,需缴费5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可于6月5日12: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二环西段路北123号富秦大厦四楼)申请减免考务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
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考务费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于6月20日9:00开始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及报名信息表。
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
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告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各区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
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
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对于招聘计划数少于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
招聘计划数多于10名(含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照招聘计划数2倍确定递补差额,递补一次。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面试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面试由西安市人社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再并列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统一到市人社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县人社局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主要解答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
具体招聘岗位、考试大纲点这里:
http://www.xahrss.gov.cn/news/tzgg/95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