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会议决定,在此前已取消5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市场管理员、插花员等47个事项。加上前5批取消的272项职业资格,国务院分6批取消的职业资格将高达319项。至此,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总量比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已减少50%以上。
会议指出,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去产能中人员转岗创造便利条件。
哪些职业资格要取消?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原则上要取消四类职业资格,包括:
>>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
>>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的职业资格;
>>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
>>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
人社部副部长汤涛曾明确指出,从事一般的技能工作,就不应该设门槛。“比如像家政服务这种技能水平很低的,去要求他必须有一个什么证,或必须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和条件,没有必要。”汤涛说。
据悉,下一步要在继续取消职业资格的同时,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第五批取消的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此文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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