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确保社保现有征收政策稳定,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绝不允许擅自调整。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李克强总理在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
李克强说,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当前宏观经济大背景下,无论如何不能增加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和市场预期。
总理明确要求,税务总局和人社部要就此共同发声: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一律保持现有社保政策不变。
“有关部门要派出督查人员督查地方工作,绝不允许自行调整和集中清缴。国务院督查组和审计署要随机开展暗访,发现此类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要严肃处理。”总理说。
与此同时,李克强要求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后社保费率降低等问题,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