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
好!根据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2016年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公司社保缴费基数按2547元进行申报,同时予以补收1月至7月养老保险费的差额。凡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将按个人实际参保月数将在10月份薪资中补缴。补缴差额明细如下:
例:2016年1月份至7月份实际参保月数为7个月的,养老保险补差费用即131.6元。
具体2016年度个人实际参保月数补差明细已以邮件方式通知到各部门,可供各位同仁查询。
特此通知!
人资行政课
201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