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12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16年10月25日至12月20日。
二、缴费标准
(一)普通成人:正常参保费150元。
(二)学生儿童:正常参保费150元。
(三)特殊人群(60周岁以上特困老年人、学生低保、成人低保、残疾人员)统一缴纳每人每年80元,特殊人群凭证登记参保缴费。
(四)新参保人员个人卡费统一缴费22.00元。
三、参保方式
由个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各乡镇所属村委会(社区)参保缴费;外来人员自愿参保的可在各乡镇所属村委会(社区)参保。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