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资讯】企业以猎头方式引进人才可获最高补助10万元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10-18


日前,省经信委、教育厅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猎头公司参与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人才引进,以猎头方式引进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或确认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C类)的,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按猎头经费30%、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  《通知》要求各级经信、教育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等部门做好人才引进服务工作,支持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企业在省外组团开展大型招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按实际开支和工作成效,由各级人才工作经费给予公共经费补助。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安排资金,对电子信息、智能制造重点企业或重大新建项目,按3000元/人标准对新招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预备技师以上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合同,并缴纳社保)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项目所在地政府出台“一企一策”的办法,对重点项目用工实行报备和劳动就业评估,实施企业用工调剂计划等用工服务举措,帮助解决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光电等重大新建项目的大批量、专业性强的用人问题。  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等相关专业的高质量、有特色的职业培训机构,并在师资培养、政府购买成果等方面享有与公办教育培训机构同等政策。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中推行“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办学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新型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互联网龙头企业创建针对电子信息、智能制造领域的培训平台或教育实践基地,并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0号)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通过社会化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培训补助。  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重点引进美国、德国、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发达国家(地区)的海外人才,引进的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人才可享受我省自贸区人才政策。对按程序和公布标准直接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参照自贸区高层次人才支持办法,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25万元至200万元的安家费用支持。对新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总部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按其当年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住房和生活补助。(记者 杨朝楼)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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