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惠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意味着备受关注的养老金“并轨”在我市落地。
根据改革内容,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20%和8%。改革保障基本养老制度的同时,也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范围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设立职业年金,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据了解,此次改革涉及我市13.5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和退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缴纳。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还将获得年金,即退休金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构成。
设立职业年金 退休后按月领
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涉及哪些方面?那就跟着小编先来一睹为快吧↓↓↓
1改革范围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缴费比例
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费。至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制度实现了一致,同为28%。
按照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计征。
3保险待遇
●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并领取退休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原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项目(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
●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即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
4基金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5关系转接移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并按改革后各年度本人缴费工资之和的12%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6职业年金
个人、单位分别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础的4%、8%缴费,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呃,看起来好复杂,头都晕了!但是仔细看来不难读懂哦~我们先举个栗子,看看并轨后,公务员到手工资会减少多少?
●这里面需要用到两条内容
①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②职业年金中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也就是说↓↓
以月薪5000元的小王为例:
改革前:到手工资5000元
改革后:工资5000元 -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400元(5000×8%)- 职业年金(5000元×4%)=4400元
退休后养老金有何变化
根据最新政策,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
●改革前退休的“老人”:保持原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
●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 “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计算方法
这里面涉及到的三个概念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这些到底是怎么计算的?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岗位)和工作年限等确定,由省统一制定视同缴费指数表,其待遇水平将随职务晋升和任职年限的增长而增长。)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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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日报 东江时报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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