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稚嫩弱小难以抵抗疾病和意外带来的伤害
疼爱孩子的您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拥有全方位的保障
信诚新「宝康」少儿医疗健康保险计划B,给孩子一份保障,给您一份安心。
产品特点
一份计划 全面保障
本计划提供少儿意外伤残、意外医疗、住院津贴、手术津贴、住院医疗费用补偿等多重保障利益,满足青少年这个低保障特定人群的需求。
重疾保障 强力支持
特设23种少儿重大疾病保障,支持您和孩子共度难关。
保费豁免 周到贴心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豁免主合同及附加合同应缴保险费。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30天-17周岁
保障期/缴费期:一年期,不保证续保,最长可续保至被保险人22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
保障利益
保障项目 | 保障利益给付方式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最高50,000元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意外医疗费用(没有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需扣除免赔额80元),最高5,000元/次 |
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 | 最高5,000元/次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25元/天×(实际住院天数-2天) |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 50元/天×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的天数 |
手术津贴保险金 | 施行手术的津贴等级对应给付比例×3,000元/次 |
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 | 最高可获得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的90%(没有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为80%),最高4,800元/年 |
住院前、后门诊费用保险金 | 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前、后门诊费用×80%,最高200元/年 |
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元 |
意外身故及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导致全残,我们将豁免主合同及附加合同应缴保险费。被保险人的保障将维持不变,直至22岁。 |
案例演示
李先生,帮自己刚满5周岁的儿子小明(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购买了一份信诚新「宝康」少儿医疗健康保险计划B,年缴保费715元,即每天不到2元。
(1)3个月后,小明不小心跌倒大腿摔伤,花费门诊检查费用350元。
(2)6个月后,小明感冒,咳嗽一周,医生诊断为支气管肺炎,住院5天,其中住院前7天内因本次疾病发生门诊费用共计150元,住院医疗费用共计1,800元(各项费用都在分项范围内)。
(3)11个月后,小明手臂不慎被割伤,在门诊进行清创缝合手术,发生手术(手术等级为1级)和门诊费用一共400元。
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均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基本医疗费用。
小明将获得以下赔付: (单位: 元)
费用项目 | 费用金额 | 保障金额计算 | 总共获得赔付 |
意外门诊报销 | 350+400 | (350-80)+(400-80) | 590 |
住院医疗费 | 1,800 | 1,800×80% | 1,440 |
住院前(后)门诊 | 150 | 150×80% | 120 |
手术津贴 | — | 3,000×5% | 150 |
住院津贴 | — | 25×(5-2) | 75 |
合计 | 2,700 | — | 2,375 |
(4)李先生在第二个保单年度续保了该份保险计划。续保后第1个月,李先生因意外车祸导致全残(符合条款关于全残的定义)。我们收到关于豁免保险费的书面申请后,将自下一期开始豁免主合同及附加合同应缴保险费。
(5)在第5个保单年度,小明因患严重胃肠炎(符合条款关于严重胃肠炎的定义)入院治疗,手术30天后小明逐渐恢复了健康。此时,小明不仅将获得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住院津贴和手术津贴,还将获得50,000元的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孩子稚嫩弱小难以抵抗疾病和意外带来的伤害
疼爱孩子的您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拥有全方位的保障
信诚新「宝康」少儿医疗健康保险计划B,给孩子一份保障,给您一份安心。
产品特点
一份计划 全面保障
本计划提供少儿意外伤残、意外医疗、住院津贴、手术津贴、住院医疗费用补偿等多重保障利益,满足青少年这个低保障特定人群的需求。
重疾保障 强力支持
特设23种少儿重大疾病保障,支持您和孩子共度难关。
保费豁免 周到贴心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豁免主合同及附加合同应缴保险费。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30天-17周岁
保障期/缴费期:一年期,不保证续保,最长可续保至被保险人22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
保障利益
保障项目 | 保障利益给付方式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最高50,000元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意外医疗费用(没有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需扣除免赔额80元),最高5,000元/次 |
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 | 最高5,000元/次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25元/天×(实际住院天数-2天) |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 50元/天×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的天数 |
手术津贴保险金 | 施行手术的津贴等级对应给付比例×3,000元/次 |
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 | 最高可获得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的90%(没有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的为80%),最高4,800元/年 |
住院前、后门诊费用保险金 | 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前、后门诊费用×80%,最高200元/年 |
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元 |
意外身故及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导致全残,我们将豁免主合同及附加合同应缴保险费。被保险人的保障将维持不变,直至22岁。 |
案例演示
李先生,帮自己刚满5周岁的儿子小明(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购买了一份信诚新「宝康」少儿医疗健康保险计划B,年缴保费715元,即每天不到2元。
(1)3个月后,小明不小心跌倒大腿摔伤,花费门诊检查费用350元。
(2)6个月后,小明感冒,咳嗽一周,医生诊断为支气管肺炎,住院5天,其中住院前7天内因本次疾病发生门诊费用共计150元,住院医疗费用共计1,800元(各项费用都在分项范围内)。
(3)11个月后,小明手臂不慎被割伤,在门诊进行清创缝合手术,发生手术(手术等级为1级)和门诊费用一共400元。
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均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基本医疗费用。
小明将获得以下赔付: (单位: 元)
费用项目 | 费用金额 | 保障金额计算 | 总共获得赔付 |
意外门诊报销 | 350+400 | (350-80)+(400-80) | 590 |
住院医疗费 | 1,800 | 1,800×80% | 1,440 |
住院前(后)门诊 | 150 | 150×80% | 120 |
手术津贴 | — | 3,000×5% | 150 |
住院津贴 | — | 25×(5-2) | 75 |
合计 | 2,700 | — | 2,375 |
(4)李先生在第二个保单年度续保了该份保险计划。续保后第1个月,李先生因意外车祸导致全残(符合条款关于全残的定义)。我们收到关于豁免保险费的书面申请后,将自下一期开始豁免主合同及附加合同应缴保险费。
(5)在第5个保单年度,小明因患严重胃肠炎(符合条款关于严重胃肠炎的定义)入院治疗,手术30天后小明逐渐恢复了健康。此时,小明不仅将获得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住院津贴和手术津贴,还将获得50,000元的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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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迎梅:合肥人,安徽大学国际法学研究生,专注于婚姻继承、人寿保险、家族信托、税务筹划、海外移民等法律业务研究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