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缴费期
我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今日正式启动。集中缴费期为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25日,参保居民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薄以及应缴保费到户籍地村(居)委会即可办理。望大家相互转告,以免延误参保缴费时间,影响养老金待遇领取。
(二)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持相关证件和应缴纳的保险费,以家庭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缴费标准
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十六个档次。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省、市财政对选择100-4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30元;省、市财政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60元。
县财政对参保的45-59周岁享受计生奖励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生﹙绝育﹚双女父母每人每年补贴100元,对参保的享受民政扶持政策的烈士遗属每人每年补贴100元,为失去劳动能力的重度﹙1-2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抵销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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