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省市居民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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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安排,此项新规选定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宁夏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首批在我市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省市。其中,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户籍为11个省市对象身份的人员,并符合在辖区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可在试点单位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灵秀派出所户籍民警介绍,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11个省市在石居民,换领或身份证损坏的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材料;遗失身份证补领的需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材料,材料齐全者,公安机关60日内便可完成办理、制证发放工作。
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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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进一步从我市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试点单位灵秀派出所获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一、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二、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三、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或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四、公民身份证重号的等情形。
新增异地挂失身份证受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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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启动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便民政策两个月以来,还新增异地挂失身份证受理服务。
户籍民警介绍,全国各省市在石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被盗,但不满足在我市“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的条件,可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先行到试点单位灵秀派出所先行申报证件挂失。
来源:石狮日报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刘望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