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参保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期限和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其因年老或病残退出劳动领域,仍有稳定、可靠生活来源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
1、全县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制外人员。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用人单位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设立的唯一的、终身都不变的账户,主要用于记载和核算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以及积累额变动情况。
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退休的基本条件:男性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以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女年满55周岁,并且缴费满15年以上,方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待遇。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延续缴费至不少于15年止。
影响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高低的因素是什么?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标准高低具体因人而异,有高有低,其影响的原因有三个:一是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有关系;二是与退休前的缴费多少有关系;三是与缴费时间的长短有关系;一般来说,缴费越多、缴费时间越长的,养老金计发的标准就越高,相反就越低。
跨统筹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部分统筹基金。
退休人员和参保人员死亡后要办理哪些养老保险手续?
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其死亡一个月内,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凭本人身份证、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农行卡(折)办理丧葬抚恤金(目前丧葬费4000元,抚恤金6000元)及个人账户储存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继承等有关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其死亡次月起停发其基本养老金。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持本人身份证、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农行卡(折)办理丧葬抚恤金及其个人缴费继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