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攻略

来源:绿色军旅作者:日期:2016-09-26


又到了退伍的季节,很多战士的军旅生涯即将结束。其实,在部队服役期间,部队不仅教给你知识,发给你津贴,同时还为你交付了养老保险金,但这份保险需要你在离开部队后转移接续交付,才能更好地享受这份福利。这项工作到底如何办理?我们为此专门联系了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局保险基金中心,为你整理了以下这份攻略。

提醒你:一定要及时接续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第一步:部队财务部门负责

★为退役军人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数额,开具《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建议退役军人在转移凭证上留存两个电话号码,避免号码变更无法联系),一份交退役军人,一份邮寄至退役军人安置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退役军人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打印银行汇款受理回执交退役军人本人。


第二步:退役军人负责

退役军人本人或委托人(不需任何授权)到安置地或户籍所在地,区(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例: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具体地址可通过网络或当地114查询)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如退伍时已有安置单位可将手续直接交安置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接续手续。

办理接续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前三项部队财务部门已为你准备齐全):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

★ 银行汇款的受理回执

★ 退役军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步:地方社保经办机构接续

依据收到的补助资金、退役军人所在单位邮寄的相关凭证和本人(委托人)递交的相关资料、签字,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成接续手续,。

强调:一是,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对办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有一定的时限规定,一旦超出,会将部队划转的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退回原单位,希望退役的战友及时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否则由于部队体制编制调整和经办人员变更,重新划转资金和开具转移关系凭证会较繁琐,影响待遇落实。

二是,由于国家正在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分配到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主要是指上士以上转业士官),需联系安置单位确认本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还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不同社保机构负责),再由部队按照规定开具相关手续和办理接续。

作者:武警部队保险基金中心主任 张胜军

武警部队保险基金中心助理员 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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