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生证
办理时间:孕3个月以后——出生前
办理地点:未来落户街道
需携带证件:
(1) 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首页和个人所在页);
(2) 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妊娠证明
(5) 夫妻双方:《初次生育申请人婚育情况声明》(打印,填写,大连人口网上可下载)(夫妻双方本地,女方外地需户籍所在地首次孕育证明
一方户籍为外省市的,还应当先提供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办理再生育手续的,除了应当提供办理第一个孩子生育手续所需要得证件之外,还应提供本人申请以及与《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符合再生育条款的对应材料。如:夫妇双方一方再婚、另一方初婚申请再生育的,再婚一方应提供离婚协议(判决)等相关材料。
2、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证明
办理时间:出生24小时,以所在医院为准
办理地点:生育医院负责医生
3、住院收据、出院诊断书、住院治疗明细、出院记录
办理时间:办理出院时
办理地点:负责医生、医院结算处
备注:出院诊断书、出院记录要求盖公章(难产、剖腹产写明手术类型)
注意这些需要盖章的要自己注意去盖章,医院不会主动给钙的
在职的宝妈需要产假的证明的也需要在这个环节办理,并注意加盖章
4、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时间:宝宝出生三周内
办理地点:生育医院
流程及注意事项:
(1) 住院登记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2) 宝宝出生后,按医生通知家属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由负责医生填写清楚主要项目;
(3) 宝宝母亲在《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签字;
(4) 确认宝宝姓名,在宝宝出生三周内,持《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医院指定窗口办理;
(5) 办理时,需仔细确认《出生医学说明》内容,无误后签字(宝宝姓名一旦确认不能更改)
(6) 应在产妇出院前起好新生儿名字。
5、落户通知单
办理时间:宝宝出生一个月以内(需留出报户口时间)
办理地点:宝宝落户街道
需携带证件:
(1) 原街道开具的准生证;
(2) 《出生医学证明》;
(3)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产后三天内,给所在街道社区电话报出生,电话办理准生证上有
可顺路咨询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需咨询需要盖章的单位(是否需要双方单位或女方街道盖章),能否直接领取申领表(四联);另需咨询宝宝办理预防接种及儿保的防疫站地点。
6、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
办理时间:取得落户通知单后
办理地点:落户所在区卫生防疫站
需携带证件:
(1) 落户通知单
(2) 卡介苗、乙肝疫苗传递单(以医院开具为准)
(3) 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4) 出生医学证明
(5) 孕产妇保健手册
需卫生防疫站在落户通知单上盖章
7、上报户口
办理时间:宝宝出生一个月内
办理地点:落户地派出所
需携带证件:
(1) 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出生医学证明
(3) 落户通知单(有街道、防疫站盖章)
(4) 民警需提交的其他材料(不确定是否有其他,最好提前咨询好)
8、独生子女光荣证
办理时间:宝宝落户办理完毕之后
办理地点:落户所在街道
需携带证件:
(1) 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2) 准生证
(3) 已盖好章的《独生子女光荣证》申领表(四联)(有单位的单位盖章,女方没有单位户籍所在街道盖章)
(4) 需17个工作日能办理完毕
(5) 夫妻双方1寸照片各一张或者夫妻双方2寸合影一张
已有宝妈确认,申领表只要双方签字就可以了,不用盖章,另外当天可以办理完毕,照片现在已经不需要了
9、新生儿医保
办理时间:出生三个月内
办理地点:宝宝户口所在区行政大厅,第二年在街道办理
主要保险内容及需携带证件:
(1) 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60元现金
(3) 保险内容:
①出生3个月内办理社保,无3个月等待期,办理后出生后医疗费均可报销;
②门诊对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50%报销,最高报销300元每年,未用额度,不结转下一年度。
③住院扣除门槛费后(三级300,二级200,一级100),分别按照70%,80%,85%报销。
④异地住院,扣除门槛费1500后,70%报销。
⑤大病门诊70%报销。
⑥有效期内身故给付抚恤金5万。
⑦超过3个月办理或者没有按固定时间续保,则有3个月等待期。
10、 生育保险报销
办理时间:所有证件取得后,每月1-12日前办理、出生当月不可办
办理地点: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办理
需携带资料:
(1) 生育证(即准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裁成原件大小;
(2)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裁成原件大小;
(3)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复印件一份裁成原件大小,一份A4纸,写联系电话(事业单位不需要A4复印件);
(4)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裁成原件大小;
(5)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裁成原件大小(二胎不需要);
(6) 住院收据,原件,女职工需要、男职工不需要;
(7) 出院诊断书,盖章原件(难产、剖宫产写明手术类型),女职工需要、男职工不需要;
(8) 住院治疗明细、出院小结,原件,女职工需要、男职工不需要。
报销标准:产前检查费用定额800元,医疗费用定额为:顺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
生育津贴领取:职工于申报第3个月1-25日到戚秀玉职业介绍所一楼大连银行窗口,凭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领取银行存折(机关事业单位审核复核后生成支付台帐,打印《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直接到各区医保办事处出纳窗口或市医保中心财务部领取)。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180-9888-9160
Email:he_0617@outlook.com
QQ:9548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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