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泰州以外省市公积金转入我公司,需待我公司为您开户后至人力资源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凭《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至高港公积金中心盖章后至原缴纳纳单位开具《公积金转移单》办理转移手续;
将泰州以内的公积金转入我公司,需待我公司为您开户后,由人力资源部提供个人账号信息后直接至原缴纳单位开具《公积金转移单》办理转移手续。
因个人需要提取公积金,可登陆泰州住房公积金网,查询相关提取政策,符合政策的人员带身份证、工作证至人力资源部开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同时加盖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公司公章(财务部1楼29号窗口),经高港区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前往至农行高港柴墟支行(金港南路137号五一桥下)办理提取手续。 公积金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