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政和籍务工人员快来申请“三保”补贴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09-10



在石狮务工的政和籍人士看过来,根据《石狮市对口帮扶政和县开展山海劳务协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在石狮企业就业满一年的政和籍务工人员,可享受本人当年度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简称“三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贴。符合条件的在石狮政和籍务工人员请前往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开发股申请补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山海协作的战略部署,实效推进山区和沿海地区的劳动力供需对接,2012年石狮市与政和县牵手结盟,并出台了《石狮市对口帮扶政和县开展山海劳务协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规定,对来石狮就业的政和籍务工人员提供落户、社保、住房及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优质公共服务政策的同时,还对来石务工的政和籍人员给予报销车费及返还“三保”个人缴费部分等奖励。

  奖励劳务输出机构、劳务引进机构方面,对社会团体或公共、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个人通过山海劳务协作协议为石狮市企业对口引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政和县劳动者一次性5人以上,且在石狮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稳定就业(包括试用期)满1个月以上,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政府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奖励。

  奖励被引进输入劳动者方面,对政和籍务工人员到石狮企业就业且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在工作期满6个月后,给予单程车费报销,并给予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00元;对政和籍务工人员到石狮市企业就业满一年的,给予本人当年度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贴,先缴后补。(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蔡万发)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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