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制图/卢浩
9月7日,省人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2016年我省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涉及退休人员742万人。
据悉,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确定。
调整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挂钩调整包括:企业退休人员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l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
此外,倾斜调整包括: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2015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其中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40元、80元、120元。对2015年度新增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仍按往年倾斜办法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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