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起,温州实行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内容涉及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两大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是为落实“温八条”,进一步完善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的,可提高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此次调整包含五项利民惠民新政,公积金中心希望释放各类优惠的积极信号,鼓励更多购房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公积金制度带来的政策实惠。而新政中的五大亮点内容更是吸引人。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 林志海:第一个是提高调整我们的计算贷款额度缴存余额倍数,从原来的10倍、11倍调整到统一12倍。这个调整相对提高了大家可贷额度,特别是对新近就业的人员,比如说刚刚就业的大学生,缴存时间比较短的这些人员,有利于他们可贷额度适当的提高。第二个就是说我们统一的降低了贷款的首付比例要求,原来我们是有30% 、40 %、60%三个标段,现在统一为购买首套的是20%,二套的是30%。这样就是说让公积金缴存者,一个就是说首付的压力降低,第二个方面就是说办起公积金贷款手续来比较简单明了。
除此之外,二套房贷款取消首套房建筑面积须低于全市或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限制,贷款取消审查个人征信在贷住房贷款消费记录认定标准,异地贷款取消审查缴存地住房套数情况,体现了第三个热点“去限制”的标准,以上三种标准的改变将使更多职工能够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也有助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热点四为免盖章。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免除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单位的审查核实和盖章要求,这一实质性举措,将大大方便职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热点五是减材料。职工办理过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消费贷款提取的,再次申请提取时,无需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这一简化解决了我市缴存职工关心的提取申请资料重复提供的问题。
(详情请收看都市生活频道今晚6点55分首播的《温州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