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快速发展
“十二五”期间,武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政策宣传、参保扩面、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作向精细化、信息化、系统化发展。5年来,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完善,群众基本养老得到了有效保障。
2009年,武山县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是全省10个试点县之一。2011年7月又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同时,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将“新农保”更名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十二五”期间,武山县严格按照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根据不同阶段要求,适时调整完善了《武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发放,增设了缴费档次,提高了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标准,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各项制度的衔接,为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5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其政策优越性逐步凸显,群众参保的自觉性、主动性逐步增强,在人社和全县乡镇干部的大力宣传和共同努力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开展顺利,成绩突出,2011年-2015年,全县参保率分别达到95.2%、95.05%、95.8%、97.64%、97.60% ,续保率分别达到95.6%、95.03%、95.4%、95.94%、98.91%, 5年累计收缴保费9679.69万元,较好的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及时准确、管理有序,分别于2013年、2014年、2015年1月1日,落实省级基础养老金调标,于2014年7月1日,落实中央基础养老金调标,使全县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达到85元,至2015年末,全县领取城乡居保待遇人员达5.3万人,五年共累计发放养老金1.68亿元,连续5年发放率达100%;2015年1月1日起,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待遇领取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同时建立,止12月底,共为5253位老人累计发放高领补贴169.93万元;共为551人发放丧葬补助金56.18万元。
“十二五”期间,为规范城居保待遇领取制度,武山县于2011年在全省试点县中率先建立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制度,打开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制度的先河,为全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累丰富经验,得到省人社厅的认可,并就此项工作的开展,在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培训班上作了交流发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制度的建立,较好地解决了虚假冒领养老金问题,堵塞了漏洞,切实维护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实行社会监督和定标检查制度,做到公开透明。
5年来,形成了以县、乡(镇)经办机构为主干,村(社区)经办人员和银行服务机构为依托的管理服务网络,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后,及时将“新农保中心”更名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设立为正科级单位,工作人员达17人;15个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所有工作人员、办公场地、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制度等,全县344个行政村每村确定了1名协管员,农村信用社23个网点分布全县15个乡镇,同时建设了85个便民金融服务点,实现对500人以上行政村的全覆盖,建设布放60台惠民终端,实现对200人以上行政村的全覆盖,同时布放31台自助取款机,549台POS机,方便群众养老金的领取、查询和办理,真正实现城乡居民“足不出村,能办社保”。
“十二五”期间,“金保”专网覆盖15个乡镇,全县20多万人参保信息录入省级数据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运转正常,通过2014年数据质量年、2015年能力建设年活动,不断修改纠正,数据准确率大幅度提高;系统管理方面,严格落实《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指定专人负责规范系统维护、网络管理、网络安全、信息采集、信息修改等工作;按照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及发放流程的要求,我县共核对入库17.5万人,领取两批社会保障卡成品,共16.16万张,已全部发放到持卡人手,占参保人数的73%。
“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认可,2011年8月武山县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先进县,2012年12月武山县人社局被甘肃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