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省人社厅在我市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培训,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我市城乡居保情况。
2016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保险费60万元。1至7月共为2119人发放养老金228.5万元。新农保养老金最高达到234.5元,平均养老金水平122.05元,城居保养老金最高达到335.54元,平均养老金水平125.47元。截至目前,我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5303人,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948人。从参保情况看,近几年参保人数保持基本稳定,增减变化不大。
据了解,我市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建立伊始,就实现了参保条件、缴费标准、享受待遇标准、待遇水平、补贴水平“五统一”。基础养老金总额为115元,其中基金支出70元,市级财政补助45元。同时,对农村“双女”户参保人员,退休待遇每人每月增加1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