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26日召开的常德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推进会上获悉,2017年1月1日起,常德将全面启动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会议要求,原人社部门经办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卫生计生部门经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管理和经办职能整合归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整合工作主要内容为“一整合、六统一”,即:整合管理职能、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协议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确保2016年底前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据了解,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这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制度体系,对增强医疗保障能力、提高公民健康水平、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常德市卫计委副主任陈卫平表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整合,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必然趋势,既符合管办分离的制度科学性要求,也符合部门职能的分工明晰性要求,更符合医保基金运行管理的政策统一性要求。
从明年1月1日起,凡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范围以外的常德市户籍人员和在常德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将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保障范围,实现全民覆盖、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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