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转桦川县人社局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工作人员。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共计23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31个岗位,详见选调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 (二)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三) 选调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选调的。 5、副主任科员(含副主任科员)以上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网上下载《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并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桦川县公开选调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桦川县2016年公开选调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两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近期2寸免冠蓝底寸照4张。 6、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 桦川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侧重政策、实践,根据各单位实际需要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不及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以结构化面谈进行,占总成绩的40%。 (三)组织考核 由桦川县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到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参加选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成绩占20%,按照岗位选调人数与考核人数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列第一者全部进入拟选调人选),并在桦川政府信息网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应对提供信息和材料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被选调人调到桦川县后签订服务协议,5年之内不予调出桦川。 (三)被选调人员应服从全县重点工作岗位调剂。对优秀人员在无岗情况下可以增加岗位、编制数进行选调。 (四)选调后发现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条件者,选调单位有权拒绝接收被选调人员。 本公告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固定电话: 0454-3823260 手 机: 18345450057
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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