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乡村医生补缴养老保险人员
公 示
广大乡村医生:
接自治区(新卫基层卫生发(2016)8号)文件要求,乌苏市卫生局通过各乡镇卫生院对所有离岗的村医进行了摸底统计。为避免遗漏,卫生局已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9日期间在市政府网站发出了公告,并对漏登人员进行了补登。前后经过为期6个月的摸底统计,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了对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离岗、在岗乡村医生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摸底出的乡村医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自2016年8月19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止,请所公示的乡村医生于8月26日前提交本人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证明一份,由所服务村队及乡镇卫生院盖章后交卫生局医政科审核,过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0992-8539369 13899559155
乌苏市卫生局
2016年8月19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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