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参保对象:
女 40周——49周(1967年-1976年)
男 45周——59周(1957年-1971年)
(2)转保对象:
女 40周——55周(1961年—1976年)
男 45周——60周(1956年—1971年)
(符合条件的对象在当年应保未保的,从向卫生和计生部门提交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当年5月份开始给予财政补助,补助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为止。)
泰顺户籍且为农业户口,或符合(泰政办[2009]51号)文件明确的6种对象
1、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农村居民进入县政府驻地镇以及县以下建制镇落户转为城镇居民的;
2、农村居民在上述区域内就地转为城镇居民的;
3、在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
4、由于国家行为移民到大中城市转为城镇居民的;
5、由于就读大中专等院校、兵役原因转为城镇居民,现回到农村未就业的;
6、场粮(农场、林场、茶场)人员无社会保障待遇的。
(1)申请表两份
(2)身份证(参保人复印件两份,配偶方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独生子女证或双女户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该证件遗失可打证明
(6)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信用社市民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
(8)2007年12月31日后生育第二胎需再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1992年后收养需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1寸照片二张
(11)特殊情况所需其它材料现场审核另行告知
材料上报时间截止至2016年9月16日。初次参保对象,对象需先到竹里畲族乡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去社保局参保后来乡计生办提交材料。
咨询电话:59280556
竹里畲族乡计生办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