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2日9:00至8月16日17:00。“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7日12:00。
(二)缴费时间:2016年8月12日10:00至8月17日17:00。
(三)注意事项
1、阅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了解本次招聘政策规定和拟报考职位(去向)所需具备的条件及诚信承诺书。
2、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
3、报名人员应抓紧时间进行报名缴费,避免后期报名人员过度集中、网络繁忙,影响报名及缴费。网银页面显示缴费成功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信息,确认是否缴费成功。
二、考试证件打印
(一)《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8月20日9:00至8月21日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自行打印。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时间、《面试通知单》领取事宜具体见新华区政府网站公告(http://www.xhqsjz.gov.cn)。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安排、要求等信息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弃考。
《笔试准考证》建议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内容照片要清晰,需妥善保存,笔试、面试环节结束后如进入下一程序需出示此证。
三、其他事项
1、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考生考试时(笔试、面试)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法定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一致)进入考场。未能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户籍证明、驾驶证、户口本、士兵证等)。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请及时到有关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以免影响考试。
2、政策咨询。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的政策、资格条件、审核等问题咨询,见网站公布的提供的联系方式。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2016年石家庄市新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小学教师150人:语文61人、数学32人、英语12人、音乐11人、体育15人、美术11人、计算机8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8月10日至1981年8月10日期间出生),石家庄市所辖县(市、区)户籍。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被聘用人员服从分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石家庄市人社网)(http://sjz12333.gov.cn/)。
报名时间:
8月12日9:00至8月16日17:00
缴费时间:
8月12日10:00至8月 17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及开具发票。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报名考务费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缴费成功后,需要开具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8月23日至8月26日工作时间到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房间开具。
(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再补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8月19日公布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xhqsjz.gov.cn),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8月20日9:00至21日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其他: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公布的考生笔试成绩、进入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将于笔试结束后第二天通过新华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二)资格复审
复审地点:石家庄市第十八中学(石家庄市合作路438号。乘车路线:石家庄市区乘11路、326路公交车至国泰街南口站下车)。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页、本人学历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签定工作协议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或同意解除工作协议证明。1寸照片1张(同笔试准考证)。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均委托专业机构组织。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通过新华区政府网站予以告示。
(五)体检
体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新华区政府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已确定的招聘岗位工作,五年内不允许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将依据《教师法》及有关政策、法规顶格处理。
五、其他有关事项
1、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次予以递补。递补期限有效期为公示聘用结果后一个月内。
3、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8月10日(公告发布第一日)。
4、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6、 此公告由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新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石家庄市新华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86952157(区教育局)
86952116(区人社局)
举报电话:8695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