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雇主责任险为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雇主责任保险,具有自愿性。雇主责任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也就是雇主,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不以赢利为目的。它是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护受伤职工利益而创设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公法范畴;而雇主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为转移雇主风险而开发的一种保险产品,属于私法范畴。雇主责任险是赔给雇主的,而工伤保险是赔给职工的。相对于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对于承担员工的有关工伤赔偿事宜要求更高,而且保险的内容与工伤保险有很多重合之处。雇主责任险的范围比工伤保险要大,通常会包括意外伤害,不仅仅局限于工伤。
但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无论企业是否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企业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不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