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来源:窑街街道滨河社区作者:日期:2016-08-09

      

 

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保范围:凡属红古区窑街街道滨河社区户籍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人员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户籍不在本区常住本区的流动人口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缴费标准:2016年各级财政对全部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补助标准由380元/人调整为420元/人,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也相应的调整:其中普通成人、学龄前儿童由120元/人调整为150元/人; 中小学校学生由50元/人调整为80元/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缴纳城镇居民(包括学生)为50元,其中一、二类保障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三、四类保障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资助50%,剩余部分由保障对象个人承担。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民政部门通过社会化发放渠道将资助资金发放至保障对象个人账户。

3、所需材料:当年新增参保人员需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一寸彩照四张(红底),白底电子版照片,拿缴费通知单到指定的农商银行缴费;续保人员直接拿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指定的农商银行缴费。交费后拿缴费发票到社区登记。

4、缴费时间:从即日起,工作日每天缴费,请广大社区居民及时办理。

如果自愿放弃缴费,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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