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缴费标准
2016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81.90元的60%即2749.10元为月最低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3745.70元为最高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从2016年5月起单位部分变更为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变更为0.5%。
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缴费标准
按照市社保发【2016】53号文件规定,按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五个挡次内任选一个档次确定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缴费标准可按下表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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