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正式全面启动,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七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全体城乡居民享有公平的医保待遇。
截止2015年,宜昌全市参合、参保人数共计308万人。其中,新农合参保246万人,城镇居民参保62万人。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属两个不同的管理部门,政策体系、覆盖范围、参保方式、征收主体、缴费时段、筹资政策、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政策对接、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转诊规定、重大疾病保障病种等方面自成一体,标准不一。
宜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李柏红表示,为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将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管理。全市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运行。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到位后,可以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避免重复参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农村居民来说,随着整合后基本医保统筹层次的提高与统一,还能在扩大参保居民就医范围、报销范围和全市范围内就医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等方面带来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