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来源:高新区高科花园社区综合服务站作者:日期:2016-08-04

各位居民:

为方便广大参保居民顺利缴纳201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缴费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1、少年儿童每人缴纳90元。
2、城镇非从业居民每人缴纳180元。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1、缴费时间:2016年8月1日-2016年12月30日。
2、待遇享受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三、缴费地点

 1、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

2、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地区各机构
 3、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

四、注意事项

 1、医保不再贴花,请妥善保存好医保本和缴费凭证(因就医要凭医保本和缴费凭证进行报销)。

 2、门诊统筹签约采取一次选择、来年默认、自行变更的办法。居民在年度缴费后3个月内前往欲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院及缴费网点可通过手机微信搜索“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众号关注后进行查询。

                 

 

                   高科花园社区居委会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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