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职)人员健康体检的通知

来源:遂昌人社作者:日期: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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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劳社医〔2007〕58号)的规定,决定对我县企业退休(职)人员进行第五次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退休人员);离休干部配偶。
二、体检时间及定点体检单位
1.体检时间:2016年8月 1日——2017年01月20日
2.定点体检单位:遂昌县人民医院(预约咨询电话:8122838 移动短号:557818)
遂昌县中医院(预约咨询电话:8120197移动短号:556975)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为每人200元。体检经费在体检结束后由定点体检单位与县社保局按实际体检人数结算。体检项目:
①物理体检(内、外科、五官科)②血、尿常规③彩超(肝、胆、脾、胰、双肾)④心电图⑤胸片⑥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妇女增加妇检、乳房检查。
四、体检办法
由体检对象自行选择一家定点体检单位进行体检。体检前,体检对象必须携带定点体检单位“就诊卡”及“社会保障卡”到定点体检单位体检中心刷卡登记(企业退休人员可由所在单位牵头开单预约)。由定点体检单位提供体检项目清单并安排具体体检时间进行体检。
五、异地人员
异地安置或长住外地人员,如需在外地体检的,凭在当地医院体检发票、本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于2017年01月25日前到县社保局按不高于体检费标准给予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六、其他事项
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或报销,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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