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人社部获悉,《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已于近日公布,要求各地在今年6月30日前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且各地原已纳入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还应当继续保留。《通知》还对康复项目的限定支付范围、使用管理、费用审核等提出了详细的要求。据悉,所增加的项目由我国康复医疗、医保管理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共同评审确定,涉及肢体残疾康复、精神残疾康复、言语残疾康复、听力残疾康复等多个康复领域。
本次纳入医保报销范畴的20项康复项目,除了个别专门应用于儿童之外,其他都是老年人相关康复医疗服务中最常用、最基本的项目,能够集中满足大量老人的康复需求。对于老年人来说,康复的需求非常普遍,康复本身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长时间、专业的康复服务如果完全自费,动辄数万元乃至数十万元的价格是令很多老年人难以接受的。即使在目前已有部分康复服务纳入医保范围的北京,能够报销的种类也仅包含骨科疾病、神经损伤康复两大类,老年人常见的心脏病导致的心功能康复、呼吸系统疾病导致的肺功能康复等都仍需要自费解决。
康复服务能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老年人是否选择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因此本次政策的出台为“医养结合”全面推开迈出了重要的一步。2010年,我国曾发文将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次下发通知再次增加了20个康复项目纳入医保,发生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在新增的20个项目中,评定性项目8个,占40%,治疗性项目12个,占60%。
20个纳入医保的康复项目
1、康复综合评定;
2、吞咽功能障碍;
3、手功能评定;
4、徒手手功能训练;
5、大关节松动训练;
6、平衡试验;
7、平衡训练;
8、表面肌电图检查;
9、轮椅技能训练;
10、耐力训练;
11、截肢肢体综合训练;
12、小儿行为听力测试;
13、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
14、日常生活动作训练;
15、职业功能训练;
16、精神障碍作业疗法;
17、减重支持系统训练;
18、电动起立床训练;
19、儿童听力障碍言语训练;
20、言语能力筛查。
此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9项医疗康复项目:
1、运动疗法:
2、偏瘫肢体综合训练:
3、脑瘫肢体综合训练:限儿童。
4、截瘫肢体综合训练:
5、作业疗法:
6、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
7、言语训练:
8、吞咽功能障碍训练:限中、重度功能障碍;限三级医院康复科或康复专科医院使用。
9、日常生活能力评定:1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4次。
人社部医疗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新增康复项目的落实以及基金平稳运行,已对增加20项康复项目后产生的费用压力进行了测算,总体来说增加的支出与医保基金总盘子相比所占比例较小,不构成太大的基金压力。为防止费用增速过快以及不合理费用发生,《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地方实际组织专家论证,对新增项目的限定支付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各统筹地区要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做好项目使用监管和费用审核,避免基金浪费和服务过度利用。